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21007247284W/2020-00042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
2020-08-12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
2020-08-12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

发布日期:2020-08-12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划;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政权建设,协调社区服务;  (三)调控三大产业生产规模,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平衡;  (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咨询、信息引导、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发展城镇社会公益福利事业;  (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七)负责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和政协联络工作;  (八)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文化、教育、体育、建设、环保、卫生、科技、信息建设工作,做好优抚、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和农林水利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权工作任务。)


       负  责  人:陈学涛

  地       址:海丰县平东镇日中社区日中圩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邮政编码:516427

  办公电话:0660-6756233

  单位邮箱:hfpdz@163.com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丰县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委办[2010]59号),平东镇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划;

  ()负责基层党组织、政权建设,协调社区服务;

  ()调控三大产业生产规模,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平衡;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咨询、信息引导、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发展城镇社会公益福利事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负责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和政协联络工作;

  ()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文化、教育、体育、建设、环保、卫生、科技、信息建设工作,做好优抚、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和农林水利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