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我局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督查行动,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保持“零容忍”态势,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守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对县城内的药店“哨点"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三查验”制度(进门戴口罩、测体温、扫粤康码);居民购买《目录》37种感冒退热类药物,是否有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信息、住址和电话号码等信息,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对发现体温超过 37.3℃、黄码或红码人员,是否有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四人小组名单及导药指引是否有张贴在显眼处等。检查过程中,仍有3家药店经营者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违反防疫规定的3家药店进行查封并责令停业整顿。
下来,我局将持续强化药店“哨点”作用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加大对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经营主体的查处力度,坚决筑牢药店“哨点”监测防控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