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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MB2C44737P/2022-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2-22
名称: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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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浏览次数:-

广州知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为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根据反馈的情况抓紧进行整改,高质量完成合同任务,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任务暂未完成,请及时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到期应验收的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共计1项(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请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并填报绩效自评表。联合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5),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验收经费决算表(见附件6),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根据项目合同资金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佐证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4),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见附件3),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书(见附件2)等。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包括以下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公章)(包括联合承担单位)、地址与邮编、电话/手机、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具体模板请见附件5)

  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电子材料请发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纸质材料可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形式。

  (二)请需要参加专家会议评审的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准备好答辩PPT(10分钟)。评审会时间、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收到参加会议评审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将纸件验收材料(原件5份)、项目合同(复印件5份)报送到通知的指定地点。我局将按照《管理细则》组织验收。


        

       附件1: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验收项目清单.docx

       附件2: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书.docx

       附件3: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

       附件4: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xls

       附件5:XXXX项目工作总结报告.docx

       附件6:海丰县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经费决算表.docx

       附件7:验收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docx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联系人:彭武涛、林佳媚,电话:0660-6691192,邮箱:375732031@qq.com,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城云峰路1号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1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