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章(原海丰县公平镇永昌综合市场卓章海鲜档经营者):
本局于2024年10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涉嫌使用检定不合格、擅自改动、拆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一案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4〕179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罚没款的义务,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海市监罚催〔2025〕5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海市监罚催〔2025〕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东镇叶厝寮公路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660-6403152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海市监罚催〔2025〕5号).doc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