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MB2C44737P/2025-00135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29
名称: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5-08-2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的通知》严厉打击药品回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期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分别对陆丰市碣石镇、海丰县梅陇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

微信图片_2025-08-29_084713_647(1).jpg微信图片_2025-08-29_084732_438.jpg

  行动前期,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的全面风险研判与精准摸排,锁定了若干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监管对象。根据摸排结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以医保高值药品、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为重点品种,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检查环节,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款是否一致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查药品购销渠道,坚决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5宗涉嫌购销“回流药”案件,并延伸核查相关联的医疗机构,立案3宗;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外地企业涉嫌购销“回流药”行为,我局将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并上报省局。

  下一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将以“零容忍”态度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斩断“回流药”非法利益链条,护航群众用药“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