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君惠、黄少琼同志解除我镇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通知
海陶委〔2019〕63号
关于吴君惠、黄少琼同志解除我镇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通知
镇各办、属下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委:
按照《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清理不彻底的整改方案》的工作部署,经我镇查档核实,并经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入清理不彻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镇职工吴君惠、黄少琼等两位同志属2012年6月1日后未经公开招聘且不符合我县规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列入清理的整改范围。经2019年10月10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解除吴君惠、黄少琼等两位同志与我镇事业单位人事关系,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
特此通知
中共陶河镇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抄送:吴君惠、黄少琼
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陶河镇党政办
2019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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