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大湖镇组织机构
五大办:
1、党政办:党政文件的收发,以及除其他办职能的业务(包括后勤和接待, 红头文件发文、党委和镇政府这两个公章的管理、经费管理、公车管理、干部职工食宿管理等);
2、计生办: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业务,例如办理未婚证和准生证等;
3、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包含低保、五保、残联、妇联、殡葬改革、村务监督等业务;
4、维稳办:负责社会稳定事务,综合掌握破坏社会稳定及严重刑事犯罪、重大治安灾害、安全事故等影响稳定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经济业务,包含统计站、安全生产等业务。
镇直机关如下:
七站:文化站、林业站、渔业站、安监站、广播站、兽医站、自来水站
八所:财政所、城建国土所、司法所、人社所、水利所、供电所、供销所、计生服务所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支持
当前位置:
2018-03-20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