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嘉鸿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大委〔2025〕37号
关于吴嘉鸿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吴嘉鸿同志任大湖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一级科员。
中共海丰县大湖镇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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