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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泽建、林新新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20-01-20 16:1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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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201932

关于施泽建、林新新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海丰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组通〔201813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施泽建同志任大湖镇新置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时间两年;

林新新同志任大湖镇高螺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时间两年。            

中共大湖镇委员会

2019621


抄送:县委组织部

大湖镇党政办公室                2019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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