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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有蓬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21-12-22 11: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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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有蓬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黎有蓬同志任大湖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陈丽榕同志任大湖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吴晓彬同志任大湖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郑志浩同志任大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试用期人员,兼任高螺村主任助理。

谢琼仪同志任大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试用期人员,兼任山脚村书记助理。



中共大湖镇委员会

2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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