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卓航等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刘卓航等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刘卓航同志任大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徐显程同志任大湖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江佳文同志任大湖镇人大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黄杰希同志任大湖镇人大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施镇凤同志任大湖镇人大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施莉红同志任大湖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试用期人员,兼高螺村书记助理。
中共大湖镇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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