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佳利、钟宇祥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大委〔2023〕33号
关于邹佳利、钟宇祥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邹佳利同志任海丰县大湖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钟宇祥同志任海丰县大湖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中共大湖镇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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