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2020-04-26 09: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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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大湖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镇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9年大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海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和分管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订相应配套制度。转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公开程序和保障措施。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或调整了领导机构和分管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拓展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常规性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转。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拆迁、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事关民生福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三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告的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进行及时更新,并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结合我镇实际,完善网站建设、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意见和建议,受理相关举报、投诉,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学习,提高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海丰大湖镇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dhz/)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经济运行情况、重点项目进展等重要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镇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收到行政复议0宗,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机构不够健全。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研究不深、了解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3、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密切与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大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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