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海丰 > 部门动态
2025年,海丰县将提升困难群体补助标准纳入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县民政部门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紧盯困难群众需求与民生热点,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把惠民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为全县民生福祉增添温暖底色。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2025年,海丰投资2.1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全县23736名低保群众城乡低保标准、低保补差水平;提高全县2093名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全县314名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县各项救助标准实现精准上调: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95元,补差水平提升至每人每月765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10元,补差水平提升至每人每月531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92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96元。
海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陈裕丰:
县民政局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紧密围绕特殊困难群众最迫切的需求,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精准落地、细致实施,致力于编织更加牢固可靠的民生安全网。

截至12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1550户4269人,农村低保5881户19467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金16787.14万元;特困人员2052户2093人,全年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金3352.23万元。一组组详实的数据,见证着海丰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投入与精准落实,更彰显着以民生温度书写惠民答卷的责任担当。
海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陈裕丰:
“群众利益无小事”,县民政局将以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救助帮扶措施,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切实把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准、兜牢,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与安全感。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粤公网安备 441521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