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已由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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