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6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爱国主义教育落地落实、规范化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生率队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德成中英文学校、海城镇中心小学,实地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了解各校《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爱国主义教育课堂、升国旗仪式规范、主题班会常态化、红色教育、仪式教育、校园文化教育阵地建设等工作;查验国旗、国歌、国徽规范使用及礼仪教育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青少年是爱国主义教育重中之重,《爱国主义教育法》以立法形式明确育人责任、规范教育举措,为常态化开展爱国教育提供法治遵循。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大意义,把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工作全过程。要聚焦主责主业,深耕课堂育人主阵地,推动爱国主义全方位融入教学,深度挖掘本土红色资源,打造特色校本课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抓实校园仪式教育,规范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制度,常态化开展主题班会、红色故事宣讲,规范国旗、国歌、国徽使用礼仪,营造庄重爱国氛围。要凝聚合力,用心培育青少年爱国情怀,促进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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