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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镇“1·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号)要求,县安委办对2024年度海丰县梅陇镇“1·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11月5日,依法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相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安委办、事故调查组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等落实情况。评估组深入事故现场,采取查阅整改资料台账、调取事发企业资料核查等方式,分别对责任追究、事发企业和政府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国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475000元(肆拾柒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国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处人民币89065.6元(捌万玖仟零陆拾伍元陆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整改和防范建议”,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涉事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梅陇镇人民政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制定完善适用应急预案,并做好上报备案工作。三是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监控体系。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水平。四是加大监督巡查,开展宣传培训教育。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施工行业监督巡查力度,有计划开展有关知识宣传和安全施工方面培训,提升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有关自救、互救知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2)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防”字在先、“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从严从实做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明确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1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制定了《海丰县能源行业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2025年海丰县能源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细化各项任务措施,明确具体工作部署。4月7日,召开了海丰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各能源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机制,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开展安全检查。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县能源行业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面系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全县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稳住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局面,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县能源高质量发展。2025年以来,共开展能源领域项目检查66次,出动人数202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发现问题33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加强业务对接。主动与市发展改革局就电力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同时积极与汕尾供电局、海丰供电局等部门单位沟通对接,并多次转发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供电部门要从图纸设计、建材质量、施工流程等方面入手,压实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劳务分包等单位全链条管理责任,着力从源头提升工程质量,遏制各类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能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控,坚决杜绝隐患事故发生。
四、评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评估发现,主要问题在于: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二是基层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频次有待加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方面推动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制;另一方面定期组织针对性强、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以全面提升基层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突能力。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海丰县在梅陇镇“1·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方面成效显著。责任追究严格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彰显了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起到良好警示作用。整改措施落实方面,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梅陇镇人民政府和县发展改革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有明显提升,有效防范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海丰县城东镇“4·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号)要求,县安委办对2024年度海丰县城东镇“4·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11月5日,依法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相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安委办、事故调查组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等落实情况。评估组深入事故现场,采取查阅整改资料台账、调取事发企业资料核查等方式,分别对责任追究、事发企业和政府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货车司机***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海丰县公安局已立案处理,现已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整改和防范建议”,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涉事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城东镇人民政府。一是加强法规执行督导。城东镇依托乡镇现有网格化管理体系,将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给每个驻队领导,每个村(社区)配备“交通劝导员”,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未按要求落实法规、整改不力的企业,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二是优化安全教育宣传模式。打造“案例警示+现身说法”的宣传模式,要求每名“交通劝导员”在重点时段在重要路口开展交通劝导,同时镇道安办联合村(社区)两委深入营运企业开展法规宣讲,让一线职工直观感受事故对个人、家庭、企业的影响,强化警示震慑效果。三是建立整改跟踪与长效保障机制。协同交警部门实地查看辖区内事故易发路段,要求道安办和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相关路段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在该事故路段沿线增设交通灯、监控探头、警示牌、限高杆等。截至目前,事故发生所在地已增设防护栏,避免来往车辆在该路口掉头,同时在珠江啤酒厂路口处设置红绿灯,确保该路道车辆客会有序通行。
(2)县交通管理大队。一是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对事故发生路段及全县范围内国省道、县乡道路、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排查整改道路标志标线缺失、交通信号灯故障、路面破损等隐患5处,增设警示标志5块、修复标线200米,优化路口交通组织2处,有效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二是重点管控方面。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对货运车辆、面包车、网约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清查,查处非法营运、超载超限、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行为;建立重点驾驶人“一人一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0场次,培训驾驶人108人次,有效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三是执法管控方面。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超速、酒驾醉驾、逆行不按规定让行等重点违法行为,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态势。四是宣传教育方面。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65条,在社区、企业、学校、农村集市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8万人次,有效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评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是交通安全法规执行不深入。中央虽多次印发法规强调“三个必须管安全”,但实际工作中,政策法规难以转化为具体监管举措与行动指南。部分企业执行打折扣,对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行车中禁止接打电话”等规定落实不到位。
二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深度欠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缺位”,安全教育多以全员大会形式开展,未针对不同对象实施个性化教育。宣传内容上,多停留在宣读政策、讲解理论层面,缺乏贴近实际的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下一步,一方面要完善监管机制,细化法规要求,明确各部门、企业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规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创新教育宣传形式,根据不同对象制定个性化方案,增加反面案例剖析,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海丰县在城东镇“4·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震慑作用。整改措施落实上,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作为,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整改,在隐患排查、重点管控、执法管控、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海丰县可塘镇“5·1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 号)要求,县安委办对2024年度海丰县可塘镇“5·11”一般触电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11月5日,依法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相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安委办、事故调查组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等落实情况。评估组深入事故现场,采取查阅整改资料台账、调取事发企业资料核查等方式,分别对责任追究、事发企业和政府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对海丰县中宝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 710000 元(柒拾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对海丰县中宝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处人民币 16080 元(壹万陆仟零捌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对工程承包人***作出处人民币 12800 元(壹万贰仟捌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整改和防范建议”,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可塘镇人民政府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片区驻队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防、执法等部门联合村“两委”干部、驻队工作组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对“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宾馆民宿、聚餐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排查,确保辖区居住场所、经营店铺安全。今年以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6次领导班子现场督导检查163次,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67人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镇共检查企业77家次,发现一般隐患35处,重大事故隐患5处,均已全部完成整改。所有隐患建立“发现-整改-回访”闭环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宣传单等多种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针对企业安全生产需求,联合中绿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开展专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理论教学与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待提升。尽管多数企业经整改培训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仍有少数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落实。
二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镇(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数量有限,且部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欠缺,开展监管工作时,难以全面精准地排查安全隐患,导致一些潜在风险未能及时被发现和消除。
三是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与深度不足。部分企业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侧重理论知识,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缺失,使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理解不深,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下一步,将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教育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开展专业培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内容,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海丰县在可塘镇“5·11”一般触电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震慑作用。整改措施落实上,属地政府积极作为,推动企业整改,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以及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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