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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警示案例】多人违规用火被行政处罚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下午14时许,陆丰市潭西镇长安村委会长埔村新寮路口侧发生一起火情。案发后,陆丰市公安局潭西派出所迅速查获违法行为人庄某某(男,46岁,陆丰市潭西镇人)。经审讯,违法行为人庄某某对其在潭西镇长安村委会长埔村新寮路口侧祭祖时使用明火点燃香烛、香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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