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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9月23日至24日期间将给我县带来极大风雨影响,我县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已生效。根据《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9月21日15时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海上和陆地各项防风防汛措施,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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