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7月1日起实施

  • 2026-07-18 13:34
  • 来源: 中国建设新闻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明确惠州市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惠州行政区域内完成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住宅,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可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须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办理,提取总额不超过本次更新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仅限提取一次。

  办理提取业务需准备全套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更新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改造费用分摊协议、改造施工及费用支付发票、个人支付凭证,以及本人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如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需补充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