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告知公告(2026年第一批)
本局立案调查的海丰县塔帕缇首饰有限公司等49户企业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单位因连续两年未依法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和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吴维超、鄞秋成
联系电话:0660-6403152
联系地址: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二股(汕尾市海丰县云峰路1号)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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