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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2025-05-20 15:26
  • 来源: 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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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在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海丰县审计局局长  林伟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海丰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的要求;要加强贯通协同,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协同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将审计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及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县审计局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加强协同监督,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成效。

  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限时推进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现“整改一点、避免一类”。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不断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分类管理,细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类型和明确整改时限,向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督办函和清单,督促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被审计单位分阶段有序推动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县审计局将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单位重点查办或督办,合力推动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及成效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贯彻措施要求,压实各方整改责任、贯通协同监督力量,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对照审计整改问题清单,按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分阶段、分步骤落实整改,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

  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动问题整改。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通过专项检查、立案审查、约谈、通报和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究,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通过召开党政会议、整改专题会议等,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部署业务等工作协同推进。

  (二)整改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大

  加强县政府、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打好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组合拳”。海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了《海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中共海丰县委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县审计局共同提高问题线索移送质量,县纪委监委机关明确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2024年县审计局移送的县本级问题线索,处分处理6人;县审计局修订了《海丰县审计局审计移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工作,保障移送问题线索质量。县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关注内容,大力推动整改。县政府要求县审计局就2021至2024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查出涉及海丰县的问题进行梳理,推动近4年来审计署、省、市三级审计机关审计涉及我县问题的整改销号;县政府督促县卫生健康局等主管部门,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每月定期报送市审计局;县政府办会同县审计局重点督查督办重点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源资产等领域审计发现突出问题,建立整改督查问题清单,将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问题纳入政府专项督查。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组织人事部门注重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三)审计整改质效进一步提升

  县审计局推行《海丰县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及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类型进行准确划分,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对标落实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09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85个、分阶段整改19个、持续整改5个,分别完成整改81个(占95.29%)、14个(占73.68%)、2个。12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已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计划。县审计局通过向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审计整改督办、专项督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整改,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金额20428.96万元,已整改金额共16179.1万元,建立健全业务制度1项,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快民生政策落地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惠民生稳经济的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拨付滞留或闲置资金等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其中上缴财政资金655.44万元、促进资金支出332.21万元、调账处理2974.91万元,收回统筹或归还原渠道资金1087.84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1128.70万元。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53个,已完成整改46个,已整改涉及金额3634.53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项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时完成暂付款项的消化任务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已收回各单位上缴结转结余资金指标用于加快完成暂付款消化任务。

  (2)关于未及时清算代理银行垫付资金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已对银行垫付资金进行清算。

  (3)关于非税收入征管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足额收缴,且未按规定及时划转税务部门征缴的问题。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职能已划转到税务部门并已逐步征缴。

  ②针对未及时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认定,土地闲置费未能及时征缴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对涉及的闲置土地进行调查认定。

  (4)关于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59.88万元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已按规定收回闲置资金指标。

  (5)关于未及时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涉及金额332.21万元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已拨付预算支出资金332.21万元。

  (6)关于预算指标核算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万元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已对相关指标进行确认,并按规定转记入单位可执行指标。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5个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3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的问题。

  3个相关单位已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控制各项经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行为。

  ②针对3个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

  3个相关单位已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全部项目支出依法纳入预算编制;不代编下属单位预算,按照要求编报预算绩效,设定绩效目标;将预算项目支出细化到相关具体项目。

  (2)关于3个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个别单位水资源费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制定《海丰县水务局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征管工作,按相关规定规范2023年水资源费会计核算;已对未及时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开出通知单进行催缴;全额追缴欠缴的水资源费合计23.82万元。

  ②针对个别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租方收取场地租金、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收回场地租金,上缴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③针对个别单位以前年度收回的多发计生奖励金未上缴县财政部门,涉及金额0.62万元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将应缴未缴的计生奖励金0.62万元上缴县财政部门。

  (3)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归还企业账款的问题。

  2个相关单位已归还拖欠的企业账款共146.32万元。

  (4)关于个别单位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2.47万元的问题。

  相关学校已制定使用闲置资金整改方案,逐步推动相关项目在5年内完成建设。

  (5)关于7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7个相关单位已全面核查、规范采购程序。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年度部门预算,按照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强化政府采购需求调查、合同审核把关、合同公告发布、保证金管理和项目验收管理。

  (6)关于3个单位部分经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3个相关单位已规范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执行;按照规定编制接待清单,规范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行为的管理;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7)关于4个单位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

  4个相关单位已对相关账务进行核查调整,开展长期挂账清退、核销工作。

  (二)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已整改涉及金额8200.34万元

  1.关于个别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涉及金额200.34万元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已在县本级资金中安排200.34万元用于归垫使用不合规的债券资金。

  2.关于个别专项债券项目的实际收益未达预期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加快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下来将按计划推进工程进度以提升债券项目的收益。

  3.关于个别单位专项债券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8000万元的问题。

  个别单位已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会计核算,并在财政单位核算系统上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重点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28个,已整改涉及金额1745.34万元

  1.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家医疗机构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的问题。

  2家相关医疗机构已对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进行清退,并对涉及的业务人员进行通报。

  (2)关于7家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问题。

  7家相关医疗机构已将违规多收的费用及时退还相关个人,无法退还部分已上缴县财政部门。

  (3)关于部分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耗材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通过加强监测、发出整改通知书等方式,推动医用耗材、药品集采政策的落实。要求相关医疗机构按规定准确报量,优先采购带量采购集采中选结果表的中选产品,完成协议采购量。

  (4)关于未及时终止救助供养的问题。

  相关部门之间已加强我县特殊人群死亡信息的对接,初步建立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救助供养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民办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所学校多收学费的问题。

  相关学校已退还多收的学费。

  (2)关于1所学校违规使用办学经费,涉及金额240.05万元的问题。

  相关学校已收回违规使用办学经费合计240.05万元。

  3.政府投资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个工程相关安全项目设计施工不符合规范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涉及的工程项目加强安全鉴定、防护管理并及时配备相关设备。

  (2)关于5个项目多计多付工程款565.66万元,3个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个相关项目多计多付的工程款565.66万元已收回并全部上缴县财政部门;其他3个相关项目已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杜绝施工图与竣工图不符、工程未按图纸设计施工等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2个工程提前拨付工程款,涉及金额3118.22万元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发出催款函,要求相关公司退回提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2300.17万元和监理费63.40万元。

  二是相关单位涉及的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且工程款已按进度全部支付。

  (4)关于2个工程未批先建的问题。

  2个相关单位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审批流程的管理,严格履行基建程序,杜绝未批先建情况再次发生。

  (5)关于2个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2个相关单位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督促工程按时完工。

  (6)关于2个工程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对涉及的2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7)关于1个工程后期管护不足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计提治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对部分生态浮岛进行修复、调正和对部分绿岛进行修剪和清理,并加强治理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四)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21个,已整改涉及金额2598.89万元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个单位闲置资产未盘活的问题。

  相关单位一是已按程序组织闲置资产评估拍卖;二是已制定整改方案,分阶段推进工程验收工作,进一步实现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2)关于2个单位已竣工结算或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89.87万元的问题。

  2个相关单位已对涉及竣工的工程项目补记账务和结转固定资产核算。

  (3)关于3个单位新增资产未及时入账核算管理,涉及金额776.78万元的问题。

  3个相关单位已将相关涉及的新增资产合计776.78万元补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4)关于2个单位资产出租出借不规范的问题。

  2个相关单位已规范资产管理,今后出租资产时将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程序。

  (5)关于2个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2个相关单位在资产处置时已执行资产报废审批、评估和公开程序。

  (6)关于3个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3个单位相关已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资产报废核销、物资盘点、核对补录库存商品和资产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

  2.国有企业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规定比例和限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涉及金额325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调整相关账务。

  (2)关于用户欠费未及时纳入会计核算,涉及金额684.69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按规定对用户欠费款项进行清理并纳入会计核算,对于部分可确认为损失的欠费款项已按照规定计提坏账。

  (3)关于应收利息未及时收回和确认入账,涉及金额2.84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收回借款利息2.84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4)关于费用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8.02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规范费用核算,调整管理费用、社保基金等会计科目账务,同时更正申报企业所得税、补缴利润、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5)关于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按规定将相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

  (6)关于未按规定期限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委托第三方编制涉及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部分已入库原材料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3.16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对相关未及时登记的原材料进行补登记入账。

  (8)关于向出资企业投资未报县国资部门审核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将投资事项报县国资部门审核通过。

  (9)关于工程款支付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69.18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已就2023年度的改造、安装及抢修等业务补签了合同,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规范工程款支付手续。

  (10)关于水费按金长期应退未退,涉及金额39.35万元的问题。

  相关企业成立了清理水费按金应退未退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水费按金退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水费按金进行及时退回,同时,举一反三将自查符合退回条件的水费按金进行清理,并分阶段退回。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对移送的10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组织查处或已立案处理,依法依规依纪处分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切实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1.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建议。

  一是各执收单位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催缴,严格履行收缴职责,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项目预算支出管理,及时、足额拨付预算单位申请支付的资金,加大资金使用过程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依法依规促进资金支付,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督促指导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加强国有资产源头管理,对各单位执行政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政策,完善内部控制,合法经营和提高经营效益。

  2.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防控的建议。

  一是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大对医疗、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格对照制度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医疗、教育违规收费的部分要求进行清退和上缴;督促医疗、教育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规定收取学费、规范使用办学经费等。三是加强对医院玻璃幕墙和学校消防项目的监管和规范,保障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公众安全。

  3.关于进一步强化预算硬约束的建议。

  一是各单位严格预算编制,科学设定预算目标,按照规定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各单位压实支出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健全内部管理办法,严格对标、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审核机制,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性,同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做好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工作。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化贯通协同。强化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按照审计处理意见,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多方、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做好举一反三。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县审计局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跟进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真改实改。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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