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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海丰县林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
海丰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要求成立海丰县林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请示》(海投控〔2025〕24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提升你公司市场化运营能力,增强在生态环保、城市开发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作为出资人成立子公司,成立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一、企业名称
海丰县林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三、经营范围
树木种植经营,森林改培,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经营和管护,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产品采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森林固碳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旅游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注册地址
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10层36-6号。
五、人员配置
董事会成员:蔡震、陈远志、苏志源,其中公司法人代表、经理由蔡震同志担任,职工董事由苏志源同志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蔡震、陈远志、苏志源;
财务负责人:余夏宇。
特此批复。
海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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