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桶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赤坑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三者最严值,排入附近污水管网,汇入赤坑镇污水处理厂。 (2)项目投料、粉碎、包装产生的粉尘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碱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采取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蒸煮、烘干、炒制等工序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3)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北、东、南侧)和4类(西侧)标准。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集的投料废气粉尘和废食材委托相关单位当日清运,综合利用;收集的粉碎废气粉尘和包装废气粉尘是成品糕粉,直接进入糕粉包装料斗;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水沉渣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渣当日清运;燃料灰渣、锅炉尾气旋风除尘粉尘和脱硫除尘渣,收集后作为建筑原料外售处理;锅炉补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树脂,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