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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汕府〔2020〕71号)等有关规定,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拟于2025年11月中旬就《海丰县黄羌林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海丰县黄羌林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随机选取参加人不少于9名。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2025年10月15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当听证参加人申请人数不足时,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七、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二环西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洪晓明,电话:0660-6686994。
2.电子邮箱:a20200924@126.com。
附件2:海丰县黄羌林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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