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信息公开 > 殡葬管理信息
分享到:
汕尾市惠民殡葬政策(转自汕尾市民政局)
  • 2026-04-03 11:2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免费对象范围扩大到在本市死亡、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地居民(人口)。

    二、惠民殡葬基本服务标准及费用项目

    免费殡葬基本服务依照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和省、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以及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项目。

丧属选择以上七项免费项目之外的选择性服务项目,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