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关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经查,“海丰流浪猫狗救助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有关规定;该组织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擅自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
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海丰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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