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文化馆简介
(一)基本信息
海丰县文化馆是海丰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一类文化事业机构,隶属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管,作为面向群众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承担着政府公共文化事业职能,是繁荣本地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
海丰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在县城东门头刘祖祠设立海丰县人民文化室;1951年更名为海丰县人民文化馆;1968年至1972年期间,曾改称“宣传站”,1973年恢复文化馆名称;2003年5月迁入红场路文化城;2009年2月加挂“海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2023年1月搬迁至海丰县海城镇龙津西路文化公园旁的文化中心。
(二)场馆设置与职能配置
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艺术排练厅、乐器培训室、展览报告厅、视听室、书画教室、电子阅览室、美术展览馆、名人展览馆、非遗展览馆、红色展览馆及小剧院等多个功能区域,可满足各类文化艺术培训与活动的开展需求。
职能配置方面,核心职能包括:组织“文艺下乡”“书画展览”“灯谜晚会”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麒麟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美术、书法、舞蹈等艺术培训;推进文化创作(《六合无彩》《和美》等作品曾获省级奖项);以及通过创办《海丰文艺》刊物进行文化宣传。
(三)开放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每周一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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