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丰县2026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经济开发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县民政局,龙岗对口帮扶海丰指挥部,县红十字会,县慈善会:
经县领导同意,现将《海丰县2026年“6 ·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660-6228282。
中共海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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