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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05 11:44
  •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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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局领导的指导下,县财政局根据法律法规,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着力完善法治财政建设。

  一、2021年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0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14宗,合法性审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案件1宗。

  县财政局主要法治建设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财政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担负起直接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确保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辨析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问题,不折不扣地把法治建设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更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县财政局紧紧抓住“关键少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吃透其基本精神、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依法理财

  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领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

  一是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文件精神,将财政法治工作列入会议事日程,对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2021年以来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业务培训会、财学平台等形式开展集中学法12场次,组织学法讲座1场次,财政制度业务培训会22场次。

  二是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执行任用工作条例,将依法治国的具体内容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好选人用人程序关。

  三是依法理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经费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着力完善法治财政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意识,立足财政法治的职能作用,迅速吹响“八五”普法的号角。

  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把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领导干部任职、初任培训等开展“宪法宣誓”,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宪法意识,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学党史”、“讲党课”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点,组织财政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到海丰县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及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抓实抓好普法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

  三是11月16日邀请粤消安防火中心到县财政局开展公益消防安全培训讲座,由防火中心消防教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1.现行及最新消防法律法规;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相关知识;3.单位火灾危险性及如何防范火灾;4.最新火灾案例讲解分析;5.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配置及维护;6.道路交通安全;7,公众场合安全;8.事故现场应急急救处理方法,火场逃生技巧;9.汽车自燃自爆应急处理方法。消防教官以讲解具体知识和播放重大事故警示片相结合的方式,深刻教育警醒参训人员关于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了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联合县普法办、司法局、科工信局、工商联、人民银行等单位,组织开展海丰县“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园区、入企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先后前往海丰县星际动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娜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丰县南红赤玉珠宝行业协会等企业,向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进行现场释法,并发放《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手册,树立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和法律咨询,推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法平台,发动县财政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系统化学习并参与考试测试。据系统数据,县财政局在本次测试中,参与人员共123人,参与率100%,其中考试分数90分以上的有123人,占100%;综合分数90分以上的有123人,占100%。

  六是把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中,将办理业务过程当作普法的一个重要窗口。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在领票核销过程时始终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办理过程,向业务办理对象积极推广财政票据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宣传普及票据使用管理法规,分发相应文件书籍,确保业务办理对象熟悉掌握票据使用管理规范和违法行为等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规范行政事项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三大纵深推进”行动,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海丰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紧紧围绕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快转变财政职能、增强财政管理效能,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纵深推进一流法治环境建设的号召,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告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指南等相关工作,形成了海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发布52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431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73条,“双公示”信息公开平台26条。

  三是净化投资评审,坚持依法评审,完善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和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和决算行为,提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和决算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条例、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海丰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决算管理规定》,从评审范围、评审收件、评审结果、竣工管理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实现政府投资评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阳光评审”。

  四是绿化采购环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建设,畅通绿色采购通道,推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我县的部署、推广和应用,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优化服务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印发《海丰县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财〔2021〕46号)、《海丰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海财〔2021〕29号),要求全县各单位完成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清理和取缔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将清理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坚决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海丰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绩效管理的要求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等五个环节的管理,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化解社会矛盾

  按照《领导通知批示通知》(海信联办函〔2021〕32号)文件转来原中旅社职工彭坤荣信访信件,迅速成立彭坤荣信访件化解小组,由施建明副局长任组长,马欣、张奋强任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包案“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和“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分析研判,围绕案件有关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充分认识以案释法工作意义,逐步化解社会矛盾,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虽然县财政局不断地改进、完善法治工作,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把握不够彻底、不够全面,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制度规定;二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在承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同时,又进行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一些细化工作未做到位;三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的方式不够丰富,习惯用传统的方式方法开展学习宣传。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县财政局将继续对标《法治财政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以及县委县政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部署,继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继续组织普法工作,加大宪法、党内法律法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学法普法工作力度,通过组织专题法律讲座、“六进”联合普法、微信线上答题等形式扩大财政普法宣传面。

  (二)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领航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数字财政”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年”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规范完善行业职业工作指引、加强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检查力度等形式, 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审核等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五)继续规范法律法规,强化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国务院、省、市推行新财政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细化完善,推出县一级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制度管理。同时,针对新法律法规对全县范围内的业务单位进行再普法培训,提高业务单位对新财政法规的知晓率和认识度,做到知法懂法更会用法。



海丰县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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