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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16 17:06
  • 来源: 海丰县水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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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治水,不断推进环境保护、水利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水利职能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上下功夫。二是精心组织,凝聚思想共识,在全局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全体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扎扎实实研讨。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四是学以致用,形成强大合力,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切实解决人社各个领域存在的问题。五是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要求等纳入局党组集中学习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一是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大对局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了应急立法、立法调研、法规清理等工作;通过全面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机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进一步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系统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化理解、精字为先,努力在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上有新提高。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深刻把握、效字以求,努力在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上有新作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自身法治思想认识,积极履行水务行业监管职责,确保各个股室工作的有序进行,积极遵守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深化法治理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各股室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宣传我局审批事项的相关内容,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提高办事效率,落实主体责任。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等,我局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水务系统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依人设罚、依人施罚,认人不认罚”的做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规范、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二是坚决落实持证上岗。确保所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注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三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对符合规定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专项检查案件、日常巡查案件实现从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到文书制作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程序合法,实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记录、件件要归档。在重点案件查处、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重大信访案件协调中,实行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电子记录制度。

  四是加快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严格要求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照《汕尾市水务局行政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两平台”为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执法办案,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为实施《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结合工作实际, 2022年8月我局印发了《海丰县水务局行政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行为。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依法明确职能定位。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规政策,履行我局在人社工作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定位,切实把应由我局牵头落实的任务分工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我局的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明确责任事项,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上公开公示。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对我局的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进行公开公示,包括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工作动态、信访、网络问政、“三公”经费等信息。

  (二)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我局制定了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强化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由局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有效保证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同时我局设立了法律顾问室,聘请了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

  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党组带头领导。在党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推进依法依规行政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办事精简便民。积极完善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都可办,“一次办”“马上办”,同时加强按时办结、限时审批,落实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能力,杜绝“拖、缓、等”懒政现象,方便群众办事。坚持执法事项依法告知,尊重群众的知情权、申辩权等,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文件,全面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严格执行《海丰县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及资产的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我局不存在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三是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我局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等,不断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管理。按照《海丰县司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上完成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编号、新证换发等工作,强化我局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做好在该系统上的法制审核人员备案更新等工作,强化我局法制审核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落实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我局的事前公开信息,包括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等。在该平台上不断补充完善我局的事后公开信息,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在该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品质

  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党内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法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2022年,我局召集局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法治专题讲座6次,局中层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法治教育2次。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考察测试。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2022年,我局对拟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标。

  四是加强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知识和能力考试考核。通过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客户端建立网上学法日常考核和积分管理机制。2022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习与考试,考试成绩全部达到90分以上(满分100分)。

  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50课时。2022年,对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批次,考核人数15人次。

  六是大力推进人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畅通多元化的普法渠道,积极发挥电视台、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作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大力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的优势,充分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建设全媒体人社法治宣传传播体系;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七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人社系统法律法规。2022年,通过悬挂横幅、外出普法以及结合海丰县“普法日”、各类招聘会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共计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共计2000多册。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涉及群众的问题,更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不断规范执法言行,不断完善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开拓新思路,改进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组对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我局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

  二是继续抓好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机制建设。根据我局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组织制定我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

  三是继续做好我局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各种客户端健全网上学法日常考核和积分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指标。抓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海丰县水务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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