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化,为推进实施我县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我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新时代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以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的专门考虑,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局内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开展专题学法3场次。通过中心组成员自学、集体研讨、宪法宣誓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广东省法治宣传条例》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共7次,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15种1600余份。;定期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四)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
我局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对纲要出台的背景、意义、总体内容和亮点进行了深入学习。一是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全力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二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纲要》的任务举措,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三是将《纲要》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努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五)落实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
1、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为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业农村局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承诺的时限开展农业行政审批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完善和更新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落实线上线下统一。截至目前为止,办理接件业务68件,办结率100%。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据统计,截至12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 11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42人次,“粤执法”平台行政检查54宗,摸查各类案件线索28宗,受理投诉举报件21件,立案4宗,已结案2宗,处以罚款 0.332万元。定期深入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31次现场联合执法观摩。一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三项制度”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形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各行政执法环节进行全程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对所有按规定要求需履行听证程序的案件,一律进行听证告知,依法履行相应程序。三是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我局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2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一律提交集体审议决定。四是四是重点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办案。充分发挥“汕尾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全程网上办案,大力推广“粤执法”手机端执法,逐步实现所有执法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事中事后的数字化监管,共建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实施“综合查一次”。
3、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越级上访的信访材料转交下级农业部门办理;同时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二是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与民事调处并重,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及时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着力构建县、镇、村联动的涉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有关农村“三资”信访事项。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我局实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法制审查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制监督贯穿行政执法过程。对行政处罚疑难案件积极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参加上级农业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整改。
4、落实自由裁量标准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在县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处罚阳光运作。
5、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市、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以局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将具有执法监督检查资格的64名执法检查人员纳入名录库。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将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农药经营单位管理、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肥料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药经营单位管理纳入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要求,于8月12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水生野生单位及其制品利用活动以及定点屠宰企业等项目开展监管联合抽查,共随机抽取19家经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双随机”工作,有效避免了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公正,为农资市场秩序营造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
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规定,我局于3月份开展结案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逐项评查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每份案卷形成《案卷评查表》和《合法性标准》评查记录表、《规范性标准》评查记录表,规范指导执法人员卷宗制作。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市司法局和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教育力度,着力加强局执法人员政治意识、法制素养、服务观念和工作能力,推进全面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部门培训4场。增强执法力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三批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0人考试合格。
8、执法权限下放工作得到有效衔接。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以强化行政执法作为重点,确保乡镇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围绕乡镇体制改革重难点任务和我局下放乡镇的43个执法事项,对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31次现场观摩培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现场执法教学,取得了良好效果,执法权限下放工作得到有效衔接。
9、认真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核、案件审核等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今年共审核2个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2宗,审核率达到100%。
10、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汕尾信用平台的公示工作。及时对行政执法事项、许可事项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汕尾信用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及时率。
11、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经局党组讨论,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报刊、广播等各类方式,主动公开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信息,并与海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系统自动对接。同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思想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农业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农业法律法规涉及农户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方方面面,而农业法律法规较为繁杂,部分农户不易学习和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农户难以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业务水平需提高,缺少法律专业人才,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偏弱。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领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全局理论学习教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植于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以“看图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途径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农资经营者自觉诚信经营。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内部协调,配齐配强我局农业综合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确保执法力量充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与法制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互比互评,互勉互戒,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组织对新出台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提高执法软实力。三是邀请局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规程,提醒风险点,提升执法视野。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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