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法治建设与医保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促进我县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法治宣传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计划和方案,部署开展了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党课等系列活动,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坚持带头学习,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三是要坚持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四是要坚持“干”字当头,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地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观念。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各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坚持以集中学和自主学、线上学和线下学、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截至目前,我局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6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二是聚焦医保主责主业,将开展主题教育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协调局各股室(中心)共同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在医保服务和保障工作中“提劲、提质、提效”,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医保保障。
(三)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三者合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法治建设的每个环节落实到位。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充分发挥在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医保领域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建立健全党组、党员干部集体学法等制度规定,认真组织人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医保工作的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行政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必要补充,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所有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均经法制审核,严格落实《海丰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保障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公正、公平、合法和及时。落实《海丰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强信访办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拓宽信访受理渠道,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记录电话信访、网上信访、群众来访及转办案件,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按政策规定认真予以解答,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主动向来访群众解释说明,通过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加大信访问题化解力度,力争实现群众最多信访一次。今年,我局共接到1起群众信访案件,已完成受理并妥善解决。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已有11位持证上岗执法人员。今年以来,持续督促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出违规问题共涉及违规总金额为200多万元。坚持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立案42宗,追回2020年至2024年省、市、县三级部门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00多万元,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检查出存在违规问题的47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1000多万元。认真处理举报问题线索,对市局交办线索及县市场监管局通报情况6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调查取证,其中2家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并依法依规予以严格处理。分别采取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并将相关案件移交公安、卫健等主管部门。同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法用法的工作意见,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日常,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积极组织局执法人员完成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工作。四是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保治理创新。持续推进智能监管子系统应用,加快实现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全县已有11家定点医疗机构应用事前提醒功能。持续推进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22家定点医疗机构采集上传追溯码数据,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完成追溯码接口改造。持续做好标准化工作,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全力做好医保信息编码贯标落地应用,确保标准数据更新,实现带码入库、带码使用、带码结算。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窗口、公告栏等显眼位置公布医保投诉电话,确保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建议问题;明确专人负责12345热线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案件278起,已全部按时办结。五是宣教融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2024年基金监管宣传月主题“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开展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详细讲解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欺诈骗保常见行为及举报监督渠道等内容。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引导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并多渠道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宣传视频,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活动累计派发宣传单张3000余张,医保政策宣传小折页5000余本,赠送宣传小礼品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份在县彭湃医院组织召开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警示教育会,通报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指出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不健全、医疗服务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并就《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讲解,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增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共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夯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管理主体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在理论学习与法治素养提升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度和广度不足,未能充分领悟其核心要义并将其有效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及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践力量。需进一步强化学习机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深入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决策与执行中,切实提高学用转化效率。
医保工作方面,专业人员与监管服务对象数量悬殊,致使医疗保障工作推进困难重重,难以满足参保群众对医保经办工作的需求。应加大医保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同时优化工作流程,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缓解人员不足的压力,并加强对经办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其综合能力。
基金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面对日益复杂隐蔽的基金监管形势和专业造假手段,监管队伍存在人手短缺、专业性不强等问题。需充实监管队伍力量,选拔专业人才,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以适应全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高要求。
法治宣传方式上,目前多依赖传统的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板、悬挂条幅等形式,对微信公众号、文化融合等创新方式运用不足。应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视频、动漫等内容,结合文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切实保障医保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一)强化法治学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力度,重点开展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执法人员“结对子”,切实解决普法“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教融入日常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群众法治素养。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能力及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和措施,拓宽宣传渠道,持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在医院、药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播放医保宣传视频和利用各类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大力宣传。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争取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全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积极曝光典型案例,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应曝尽曝”的原则,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三个全覆盖”,推进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落实。积极配合市局做好迎检、出检等工作,抓好基金检查后续处理和整改。严格按要求落实好省、市两级要情报告制度,做好我县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数据定期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发挥好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一案多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以及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海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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