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海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 > 2025年
2025年,海丰县水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度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水利事业各领域、全过程。聚焦我县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水行政执法效能,以法治力量赋能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海丰水利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锚定水利行业法治建设目标抓实落细。局党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会集中研学、专题研讨、专家宣讲等多元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水利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压实法治主体责任,锚定实践方向
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水利事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局党组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部署,全面对标我县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立足市委“西城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新战略定位及县委“融湾联深主力军、西承东联先行区”建设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依法化解信访矛盾为重点,层层传导责任、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水利领域落地生根。
二、深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战略定位赋能水利高质量发展
我局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将其纳入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通过系统化学习、常态化宣传,引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新战略定位,以及县委“融湾联深主力军、西承东联先行区”建设目标,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立足海丰地域特色与水利发展实际,统筹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百千万工程”水利保障体系,加快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以法治护航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绘就新时代海丰水利发展新蓝图。
三、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水利工作全程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标准,将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等多元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法治考核评价机制,将依法履职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以“考”促学、以“评”践责,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狠抓法纪作风建设,常态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将法纪教育融入干部谈心谈话、日常管理全过程,层层压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严守法律红线、筑牢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水利工作环境。
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水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工作规则,切实强化班子成员规矩意识,持续提升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内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标《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最新要求,规范规范性文件拟定、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文件制定全链条管理体系。
2.压实水行政执法责任。2025年,全局累计下发限期改正决定书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宗,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收入执行到位金额达19.36万元。聚焦河道非法采砂这一影响水生态安全与民生保障的突出问题,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加密县辖区河湖巡查频次与密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遏制“蚂蚁搬家”式偷采乱象,纵深推进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筑牢河道管理安全防线。
3.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方面,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参加汕尾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督促引导干部职工依托汕尾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开展法律法规自主学习,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线考试,实现参考率、优分率双100%。另一方面,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将以水利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在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期间,紧扣“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主题,创新宣传载体与方式方法,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4.强化执法刚性约束。以严格监管水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抓手,坚决遏制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红线。2025年,依法对2家超计划取水企业予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超定额取水行为累计加收水资源费97.14万元。通过严格落实水资源费累进征收机制,大幅提高企业违规用水成本,倒逼企业提升用水效率,推动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改造,成功构建“执法监管—问题整改—节水增效”的闭环管理模式,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
5.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落地。水资源费改税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税收体系的关键举措。为保障改革平稳过渡、长效落实,2025年,全局严格对标水资源税改革工作部署,聚焦历史欠费追缴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开展精准催缴,成功收回2024年度欠缴水资源费10.71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改革前水资源费清零收尾工作,为全县水资源税改革顺利推进扫清障碍、奠定坚实基础,切实以税费改革杠杆撬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到“放”要彻底、审批极简,“管”要精准、减少干扰,“服”要规范、智慧便利。推动委托受理、授权审批等举措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2.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严格在海丰县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监督方式等核心要素,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化“互联网+智慧监管”应用,提升监管精准度与协同性。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科学界定守信与失信行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发挥监管震慑作用。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积极拓宽普法宣传路径,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1.强化法治培训,提升执法素养。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各业务股室执法人员开展水利行业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5次,有效提升全局水利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丰富普法载体,扩大宣传实效。结合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宣传、“节水进校园”以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多维度普法宣传活动5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1500份,切实提升群众对水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股室及下属库闸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标准、能力存在明显差异,个别人员依法办事的理念树得不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亟待增强。
(二)执法装备保障支撑存在短板。水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数量不足,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薄弱,与汕尾市水利执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普法宣传工作质效仍需深化。一方面,社会层面普法覆盖面不足,部分群众和企业对水法律法规知晓率偏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另一方面,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宣传手段运用不足,仍以传统线下模式为主,缺乏创新突破,导致普法工作互动性、吸引力不强,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治需求。
(四)执法公示与平台应用效能不足。“一体化执法平台”运用及“双公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日常业务办理时效、信息公示及时性等方面存在短板。平台应用覆盖面需向各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事项线上办理效率有待提升,执法公示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仍需久久为功。
(五)专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和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专业人员配备不足,队伍梯队建设不完善,难以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专业支撑作用,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加快构建现代管理体制、护航海丰水利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强化统筹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细化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建强执法队伍,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聚焦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两支队伍建设,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水利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技能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应考尽考、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督导,以严标准压实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确保各项执法工作落地见效。
(三)深化平台应用,规范执法公示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及“双公示”系统操作培训,完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编制与执行机制。加快推进执法数据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线上录入、审核、公示全流程,提升执法事项线上办理效率,扩大平台应用覆盖范围,推动执法公示常态化、规范化。
(四)聚焦重点整治,筑牢水生态安全防线。保持对水利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深化河道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提升各业务股室行政检查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又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以法治手段优化水利领域营商环境。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新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建立健全以日常巡查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信息化监管为补充的复合监管机制,完善涉企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以更优政务服务与监管效能,助力水利领域高质量发展。
海丰县水务局
2026年1月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粤公网安备 441521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