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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财政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共海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海法治办〔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县财政局以身作则,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载体引导局干部职工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今年以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小组组织集中学习会96场次,红色文化参观教育活动1场次。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局领导主抓、各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不折不扣地把法治建设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有序推动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根据依法治县要求和有关工作安排,制定相关制度规章,加强法治财政工作。今年制定印发《海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海财〔2025〕18号)等文件。
(二)加强经费保障,切实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保障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需求。2025年,全县普法经费投入952.35万元;其中:普法专项经费25.33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68.27万元,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67万元,依法治县专项经费99.54万元,政府法律顾问24万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278.3万元,人大立法经费389.91万元。
(三)开展宣传教育,稳步提升社会法治观念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要求,聚焦活动主题,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重要时点,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深入基层社区和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册、上门入户宣传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二是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贯《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挥学习强国、财学、粤政易等平台作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法治学习。三是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发动县财政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系统化学习并参与学法考试,县财政局在本年度学习中,参与人员共111人,参与率100%;其中考试分数90分以上的有111人,优秀率100%。
(四)落实“三项制度”,打造全过程透明执法
一是坚持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政府官网公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强化依据、程序等权责详情的公示;2025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0宗,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开公示31宗,行政检查信息公开公示13宗。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全流程。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保障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对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行为规范起到监督作用;2025年,县财政局新增考取执法证1人,现有持证人员31人。
(五)加强财会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县财政局多次抽调局内业务骨干,组建核查小组,开展了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涉企行政执法、农村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领域、代理记账领域、公务用车情况、国有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检查工作,严肃了财经纪律,避免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流失。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深入核查全县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坚决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原则;组织开展我县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购人主体责任检查、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等检查工作,检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健全采购人内部政府采购审查制度;重点核查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工程审核管理。坚持放管并重,对低于预结算送审额度的工程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根据需要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复核;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提交工程预结算审核材料的通知》(海财〔2025〕13号),从项目受理、资料审核到报告出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确保审核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助推票据管理改革。强化系统全周期管理,在保障电子票据系统稳定运行与高效服务的同时,着力加强电子票据从申领、开具到核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与风险防控能力。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2025年,县财政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遗余力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当前财政部门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较为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对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深入,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法治工作需求。尤其在基层财政部门,法治工作往往由兼职人员承担,专业能力不足。二是法律法规培训体系不健全,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法律法规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与业务工作的融合需要持续强化,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5年,县财政局将全面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五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与主要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财政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持续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依规;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对财政资金进行过程监督、严格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扎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三)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强化普法宣传,结合财政领域特色开展针对性普法,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推进学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海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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