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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发改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县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观念。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发改工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为目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深入推进法治发改建设,争做海丰县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
二是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发挥发改工作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让习近平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亲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及时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发改建设列入年度述职考核中,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等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党组学法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培训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全局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2025年度学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100%。全年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成功领取行政执法证。
(三)压实法治责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聘请法律顾问,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将普法与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相结合。续聘了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对《海丰县电网塔基建设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海丰县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等文件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事项中的参谋作用。
2.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
我局按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做好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向政府网站供稿,方便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阅读了解、收听收看,全面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渠道,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截至12月31日,今年以来,我局网上共发布100条政务信息,其中通知公告57条、领导分工2条、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36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预决算1条。
3.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
按规定报送执法机构基础信息、执法人员名单等,启动应用“两平台”线上办案。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切实履行发展改革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物资供应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市场价格监测、县级粮油储备监管和重点项目防疫工作。
4.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做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和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出台和修订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等。二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配套政策。推动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和归集制度,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逐步规范公平竞争的审查标准、程序,强化竟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公平竟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5.营造一流市场环境,推进企业投资落地便利化
全面推广在线办理,充分利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供在线办理服务,实现了“不见面”审批;认真执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等制度,逐步规范和优化在线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压减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今年以来,经我局审批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实现了不超过1个工作日。我局共备案企业投资项目351个,投资155.94亿元;政府投资项目25个,投资68.82亿元。
6.营造一流法治环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今年以来,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继续牵头做好全县“双公示”上报标准更新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信用汕尾”网站录入公示工作,截至12月29日,2025年,许可数据346313条,行政处罚数据39960条。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失信治理。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向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政务诚信领域严重失信信息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问题及时整改。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关于开展高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管提醒函》,要求对我县近3年内受到10次(含)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行为尚未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公示的市场主体开展高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7.创新项目招投标制度。
实现了项目招标的全流程电子化,并在全市各县(市、区)中率先使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同时,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定分离”制度,有效规范了招标人、投标人、监管部门行为,确保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并完成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运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5月至2025年11月,海丰县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主场)远程异地评标57宗,中标金额188880.882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460.9642万元。
8.聚焦收费整治、价格监管,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规范殡葬领域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针对县殡仪馆“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表述错误等6类问题,县发改局联合县民政局、市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取消“木棺火化处理”等违规收费项目、将告别厅基础服务整合纳入整体收费范畴、规范“跨地区车费”“纸花圈”等服务项目的名称界定与分类标准,切实降低群众殡葬开支。同步对6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明确墓碑石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5000元,要求各公墓至少提供3款不同材质、款式的配套产品,目前各公墓收费均低于市场水平且已完成备案手续。建立公墓销售信息月报制度,联合市监、民政部门开展定期抽查,严防拆分项目销售等违规行为。同时,着力完善殡葬收费制度体系,督促县殡仪馆开展全面财务审计,启动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成本监审工作,正式印发《关于核定海丰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海发改价格〔2025〕53号),筑牢殡葬收费监管制度根基。
二是强化多元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良好价格秩序。一方面,深耕物业与民办学校价格监管领域,牵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通过多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搭建完善调研组织架构,严格按照方案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成本监审与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动态调整指导意见,修订价格管理工作流程图,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精准剔除不合理成本项目。稳步推进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定价工作,及时向相关主体送达重新定价通知,对逾期未按规定提交定价申请的物业公司,依法将名单移送市监局查处,强化监管刚性。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完善“一单位一档案”价格管理台账,设定价格异常预警机制,主动对接县统计局获取核算数据,协同多部门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成本核算效率与精准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多家物业公司及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批复,顺利落地首批定价工作。
三是优化价格政策体系,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延续执行机动车停放收费政策,鉴于《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海发改价格〔2018〕201号)即将到期,且省、市相关政策未作调整,我县停车市场运行平稳,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将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确保政策连续性与市场稳定性。调整县城供水价格分类及非居民用水价格,严格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明确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特种用水3大类价格划分标准及适用范围,将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2.8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保持不变,进一步规范水价管理,助力水资源节约保护。
9.加强各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保障安全生产
抓好安全储粮、安全能源、安全生产及相关制度的落实,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储粮、能源、人防安全检查制度,今年度我局对辖区能源、粮食、人防等领域企业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194次,出动人数528人次,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50个,已落实整改50个。通过全面排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改,有效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
二、存在主要问题
针对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不断增强干部法治思维,深入开展立体化、多样性的法治宣传,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和业务融合不够紧密。我局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存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深度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核心业务领域,法治要素融入不充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执行还存在可加强空间。法治要求完全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与业务的协同建设,通过组织法治业务研讨会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对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认识与能力。同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细化审查标准与流程,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经过严格的法治把关,实现法治要求在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无缝对接与深度嵌入。
(二)普法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对象重点不突出,普法形式仍以“线下宣讲+资料发放”为主,数字化普法手段应用还有提升空间,精准普法的覆盖面不够大。
(三)专业执法力量不够充足。复杂场景执法能力还不够充分,能源、粮食等重点监管领域的专业执法人员配备不够,现有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查处新型违法行为等复杂执法任务时,存在能力短板。此外,执法装备和专业技术支撑不足,也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有效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依法行政实战能力。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一是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形式,有效宣传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二是开展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开展精准普法。例如,对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对群众开展价格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加强局内部学法用法,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普法宣传和法律学习培训等活动。
(五)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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