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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法治海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收官提质要求与《广东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领域,着力构建法治化管理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海丰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完善组织架构,确保工作连续性。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部署、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行政办公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3次,协调解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难点问题6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法治思想学习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的“头雁效应”,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专题学习6次,实现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全覆盖。制定《海丰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学法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线下法治专题培训班3期,参训人数达320人次。邀请法律顾问、法学专家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实务”专题讲座2场,重点解读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新法规新政策,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结合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构建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的法治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法治建设联络员制度,在各股室、下属单位设立专职联络员,形成“领导小组统筹、法治股牵头、各部门协同、联络员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机制,聘请2名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重大决策论证等工作46 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82条,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一)规范决策程序流程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将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处罚裁量等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流程”。全年组织重大决策专家论证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局官网、县政府公开平台征求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合理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
建立健全“事前审查、事中把关、事后监督”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提交审议或实施。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2021-202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过时文件,修改完善确保制度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
(三)推进决策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等平台,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重大决策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决策执行跟踪反馈机制,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行动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全年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工作措施,提升决策执行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推出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升级版服务。优化“带押过户”模式,实现二手房、存量房“带押过户”全类型覆盖,全年办理“带押过户”业务,节省企业群众办事时间平均达1个工作日。深化“交房即发证”“交地即发证”改革,将地籍调查、数据入库等环节前置,全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项目提供“交房即发证”“交地即发证”服务,惠及群众、企业。推广“抵押即交证”“秒批注销”等创新服务,抵押注销登记“秒批”率保持100%,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位居全市前列。
(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
梳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推行“清单化管理、标准化审批”。精简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取消不必要证明材料,涉企审批事项平均申报材料减少40%。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95%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企业群众可通过线上平台完成申请、缴费、领证全流程办理,全年线上办理业务占比达78%。设立“企业服务专窗”,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免预约、免叫号,当场办结率达90%,为企业节省办事成本。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自然资源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将建设用地供应、矿产资源开发、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给予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供应土地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市场准入、提高监管频次等惩戒措施,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全年开展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监管效能与服务质量双提升。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明确执法流程、裁量标准和责任追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推行行政执法“传帮带”机制,搭建执法骨干与新入职人员结对帮扶平台,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加强执法装备建设。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聚焦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开展“利剑”“清风”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创新执法方式,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现违法线索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三)规范执法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环节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审核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审核通过率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全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全部依法依规办结,群众满意度达96%。
(四)加强行政争议化解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优化复议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3件、撤销2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100%。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胜诉率达98%。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制定《海丰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股室和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工作专班,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普法宣讲队,深入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对各股室、下属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重点普法活动
围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2场,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全年发放宣传手册、海报等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普法宣讲队走进企业、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重点讲解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不动产登记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专栏”,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普法短视频等内容。通过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广泛传播,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自然资源所等阵地,设置法治宣传展板,为群众提供常态化普法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中,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精准性不足。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
基层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问题。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非现场执法技术应用不够广泛,执法效率和精准度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
普法宣传形式仍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创新性不足,对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普法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治需求。
(四)法治建设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执法装备更新换代缓慢,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想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招录补充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执法监管平台,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
优化普法宣传内容,针对企业、群众、青少年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VR体验等新媒体技术,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增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打造一批特色普法品牌。
(四)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执法装备更新、普法宣传、法律顾问聘用等工作需要。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挂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参与范围,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撑。
(五)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发展
将法治建设贯穿自然资源规划、审批、执法、监管全过程,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重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破解法治难题。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健全诉前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海丰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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