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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赤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将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服务,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锚定法治建设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带头讲法、学法、用法,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做到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及定期清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三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定,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有效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深化基层治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综治中心+司法所+村调解室”三级解纷体系,以镇人民调解室为核心,激活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室功能,吸纳村干部、老党员、驻村辅警等组建“法律明白人”107名,形成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通过“田间地头协商”“茶话会”等灵活形式,引导群众全程参与村务决策与监督,全年通过议事协商化解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等124起,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聘请律师担任我镇法律顾问,为我镇的行政管理和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性文件审查和修改,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提供法律保障。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21个村(社区)中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严格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法律咨询工作,有效地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率;要求律师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一是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通过讲座、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流转、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合作。我镇邀请律师顾问到全镇6所中小学开展了一系列普法讲座活动,普法讲座内容涵盖了宪法常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欺凌防范等多个方面,通过详细剖析案例引导学生思考法律在其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大幅降低违法犯罪率,为校园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在镇公告栏、村(社区)公告栏、主要路口、人群聚集地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依托每月开展两次以上的禁毒宣传活动、借助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群众返乡的契机开展宣传活动、依托“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法律人才匮乏,部分执法人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和业务实操能力不足,应对复杂矛盾纠纷和专业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普法宣传精准度仍需提高
普法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的匹配度不够,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产品较少,线上普法形式创新不足,群众参与度和互动性有待提升。
(三)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深化
部分村级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法治+自治+德治”融合机制不够完善,长效治理效能尚未充分释放。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
(二)健全依法决策体系。细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后评估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决策的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重点围绕民生领域、新兴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优化执法流程,推广非现场执法、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聚焦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做强线上普法矩阵,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漫画等普法产品,提升普法吸引力。
(五)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进一步建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明白人”队伍提质增效;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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