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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24 11: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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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加快实现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稳航向开新篇。

  今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步筹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场次)、“三会一课”(116场次)、主题党日活动(27场次)、专题讲座(3场次)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指导和实践要求,自觉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到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面,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组书记、局长主动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确保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有效落实落地,有力推动了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安排,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与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2023年以来,我局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0条。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健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全部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文件及合同全部经过法律顾问把关,确立了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签订、信访纠纷、决议决策等事项都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三)开展普法学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落实落细普法责任。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我局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全员齐抓共管、层层紧抓落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工作。落实局管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系统,狠抓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全局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组织参加广东省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非现场执法等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一方面,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9·30”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和举办一站式报道、适应性培训、政策大讲堂、“双报到双服务”等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活动时,将普法工作列入议程和行程,通过“线上+线下”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退役军人工作、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另一方面结合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营造学习宪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企业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座谈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对标“五有”“全覆盖”工作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应急救助、退役士兵报到等工作,积极探索“优势互补、交流互鉴、共同发展”的退役军人服务新模式。二是落实优抚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一方面是做好烈属、伤残军人、参战、带病回乡等优抚对象的年度确认工作,在省标准基础上提高12%为3626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3921.77万元,同时依法依规做好优抚对象丧葬补助金、发放医疗补助金、医疗门诊费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发放奖励金、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等发放工作。同时开展适应性培训、现代学徒制专项培训招生、举办招聘会等工作,助力“百千万工程"。强化民生保障,提高走访帮扶水平。做好2023年“春节”和“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和常态化帮扶援助工作,今年来,共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荣誉退役军人等7138人次,发放慰问帮扶资金共439.41万元。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防范能力。

  一在特别防护期及时启动二级响应机制,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和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以“事要解决”为核心,用好信访工作“工具箱”、打好“组合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妥善化解信访事项,持续推动海丰县退役军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今年共排查受理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189宗,化解办结186宗,化解办结率98%。依法依规处置负面舆情4宗。同时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做到退役军人信访突出矛盾解决一批、生活实际困难帮扶一批、思想教育引导稳定一批,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四是积极推动案前调解,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用好“老兵调解室”“红色文化志愿调解队”等平台,发挥身份相同、经历相似、情感相通的优势开展调处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专业化制度化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粤法治”“互联网+监管”等数字化应用平台更迭速度快,对人员学习适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但当前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法律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干部职工执法证考取率较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执法人员的持证结构、年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制度职责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扩大

  在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宣传形式单一,受人员、经费影响,宣传活动开展次数不多,宣传效果不太理想,宣传范围不甚广泛,达不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造成一部分退役军人尤其是农村籍退役军人对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政策了解不详细,线上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三)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能力有待提高

  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人员调动频繁,对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不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各项政策执行力度存在打折扣现象,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四)依法治理成效有待提升

  在优抚待遇享受、安置等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政策层面未能完全跟上,导致群众诉求相对集中,化解有关矛盾的难度较大。个别信访积案因时间跨度较长,调查取证难度大、新旧政策协同性不够、政策差异性大,导致矛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年度工作安排,积极改革创新,巩固并深化法治建设成果,持续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努力为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巩固法治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严格依法贯彻落实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二)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进行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依法、精准、高效的原则,加强“军人退役一件事”落实落地,切实做好便民服务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守住安全底线。加大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解、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

  (四)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深入调研,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加大协调有关方面的力度,端口前移,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做好政策解释和问题疏导,就地化解群众矛盾。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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