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坚决纠治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不正之风问题有关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2、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中违规私下对接线下指导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借机“吃拿卡要”。
3、违规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和销售单位、消防查验以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4、符合法定条件的消防审验申请不予受理,或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行为。
5、擅自“漏审”“丢项”“甩项”“拆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意见,或者为建设单位提供帮助规避审查验收。
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
1、邮箱:发送邮件至hfzjjrsg@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线索”)。
2、电话:拨打电话0660-662216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3、投诉举报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1049号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线索”)。
4、投诉举报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实名监督反映或举报的,对监督反映或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纪依规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反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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