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要闻
公开
办事
互动
县情
底部
要闻
公开
办事
互动
县情
1
政务微信
网站首页
聚焦海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海丰
专题专栏
部门镇办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海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海丰县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12-29 11:1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
相关附件:
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十一).xls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公共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2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3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4
规划编制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5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6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7
规划编制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无标题文档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