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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青 副县长、公安局长
冯建青,男,1972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陆丰,1996年8月入党, 199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海丰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领导简历
1990.09--1992.07 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经济专业学习;
1992.07--1992.08 毕业待分配;
1992.08--1996.09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事员;
1996.09--2000.12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科员(其间:1997.09--1999.07参加广东省行政学院现代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2000.12--2004.12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副科长(其间:2000.09--2002.12参加广东省委党校政法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4.12--2006.03 汕尾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
2006.03--2012.02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科长;
2012.02--2013.03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2013.03--2014.08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2014.08--2019.01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其间:2016.03--2018.07在大连理工大学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网络教育专科学习)
2019.01-- 海丰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分管工作:
负责公安、司法、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人民武装。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及驻海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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