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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名称: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海丰县海城镇云峰路128号

  邮政编码:516400

  办公电话:0660-6695293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单位邮箱:hffgj@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gdhf.gov.cn/fgj/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 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协助起草 发展改革领域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 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 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 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 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 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 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配合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 策。牵头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组织拟订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 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 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 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和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 域发展平台。协调推进全县区域合作与对口帮扶工作。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县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我县跨县区域合作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 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核准或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 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 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 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 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 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 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承担成本调查、价格监测相关工作。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 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 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三)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 件。制定地方储备粮和储备物资的总量计划及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财政投资项目。

  (十四)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全县地方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指导全县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县内外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规 范性文件,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 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开展能源 合作,协调本县融入粤港澳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 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 信息。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组织推进能源重 大装备产业发展,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提出能 源价格调整建议。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相关工作。负责全社会 节能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 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  织实施节能监察。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指导监督全县能源安 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 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按规定权限办理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按规定权限调整能源产品、服务价格。负责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 事上来,分析大趋势、研究大战略、协调大政策、推进大项目,  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2.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构建县发展规划与各类政策的协调和工作协同机 制,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3.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 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 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全县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 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5.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 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 成本。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充分发挥 政府储备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各级、各类 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  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 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 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相关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6.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当强化我县能源发展工作的规划引领,完善能源标准化建设,提高能源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转变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抓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跟踪落实工作,依法行使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 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 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 建设项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 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 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 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等,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2.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 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 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 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县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牵头负责全县开发区申报列入国家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调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省级、市级、县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协调管理。各类开发区存在一区多牌,或区块、面积交叉重叠的,由县人民政府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并按照业务接受县有关部门指导。

  4.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县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除县级救灾物资外的其他物资储备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及组织调出。

  5.与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直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审批建设项目 (含大中修项目)、制定建设标准、作出投资安排,县财政局要安 排预算、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工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为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所有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更新、购置配备等管理工 作,指导监督县(镇、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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