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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

  机构名称:海丰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邮政编码:516400

  办公电话:0660-662234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单位邮箱:hfgamsg@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gdhf.gov.cn/gaj/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四)预防、制止、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五)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
  (七)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物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工作。
  (十一)管理出入境工作。
  (十二)对看守所、拘留所的护卫及管理工作。
  (十三)对被判处管理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组织实施对来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
  (十五)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和群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六)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其他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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