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武位、陈岳文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蔡碧霞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议案,海丰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海丰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海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海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海丰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海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永贺同志为海丰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陈北艳同志为海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马学仲同志为海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