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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2-18 16:06
  • 来源: 省司法厅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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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市、县基层基础建设年、“项目双进会战年”、“营商环境优化年”三大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作了深度解读,积极引导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强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推动海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下和法治轨道上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海丰县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并完善相关工作办法。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强化法治督察,推动县镇两级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制定《海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方案》,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人员到县委统战部、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海城镇、陶河镇、黄羌镇等9个单位进行实地督察。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报道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协调、调动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加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来,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全社会营造创建法治政府的强大舆论氛围,使全社会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全面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在全县14个镇场和26个机关、团体举办以宣传民法典为主题的“民法典系列讲座”的巡回讲座,引导干部群众更好的理解民法典,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共15264人参加考试,参考率为95.3%,优秀率为98.91%。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聚焦“四个一流”目标,积极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最优环境。

      1、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全面推进11个“便利化”。如企业开办方面,开办企业全流程压缩为3个环节,开办企业时限从原来的3日压缩至1日。11月2日在全市率先实现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免费,极大地为企业提供了便利;11月30日起,在全市率先对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2020年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1739户,比增7%。

      2、着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不断深化“一门一网式”改革,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 ”“一地通办”“一证、一码通办”等“六个通办”。如“一窗通办”方面,积极推进站式服务,将政务大厅二楼行政办公场所改建为办税服务区域,所有税费事项“一厅通办”,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多头办。全县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共37个,进驻比例达到97.3%,依申请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共1662项,一窗受理比例达到94.1%。

      3、着力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方面,制定实施《海丰县“无证明城市”工作规定(试行)》(海府办〔2020〕9号)和《海丰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海府办〔2020〕8号),落实各有关单位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并推动落地。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清理取消证明材料1666个,其中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168个,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1498个。

      三、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县司法局认真研究县政府领导批转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缺乏合法依据的决策和事项坚决予以退回或提出修改意见,对程序不完善的决策和事项要求起草部门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性评估等法定程序,对各类规范性文件依据是否充分、主体是否适合、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依规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把关,在确保决策和行为合法的前提下为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法律参考依据。例如在对待违建的问题上,提出确定违建的情形、处理程序和救济途径供领导决策。2020年,县司法局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32件,审核各类合同、征地公告及各类政府文件56件,参与各项协调会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75条,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县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对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文化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了新一轮改革,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了“局队合一”;结合乡镇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各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实现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为乡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海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海丰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和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运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和《广东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视频记录的规定》《现场执法视频记录登记表》,确保了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的全落实。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据县检察院提供,去年“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行政机关共录入案件备案113件、行政处罚40件、移送公安37件,公安机关立案38件、不立案22件、提请批捕25件,移送起诉20件,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如疫情期间我县公安局推出12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和挪用扶贫资金犯罪,查处涉疫情违法案件28宗38人,其中破获利用疫情买卖口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5宗5人,涉案资金16万多元;办理挪用资金罪(扶贫款)1宗。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和有错必纠、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公民的复议申请坚持当天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坚持当天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努力营造良好的行政复议环境。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县司法局办案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有错必纠的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予以办理,确保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2020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9件,其中驳回申请4件,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终止3件,正在办理 2件。

      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县相关部门坚持以构建和谐干群关系为出发点,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照办案程序和时效积极应诉。为更有效的协调处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各原告的权利义务关系,县司法局相关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搜集相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研写行政答辩状,准备各种庭前材料,积极上庭应诉。2020年县政府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共29件,已审结案的案件28件,26件县政府胜诉,2件败诉,胜诉率达92.86%。

      六、自觉接受各项监督,保障权力运行规范

      权力机关监督方面: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按时办结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并通报办理情况。2020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7 件,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8件。

      政协民主监督方面:始终为县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营造宽松的政治氛围,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并通报了办理情况。2020年共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59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9件,涉及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加强治安管理、整合资源发展海丰旅游业等内容。

      政府专门监督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2020年的审计项目,由于处罚适用法律正确,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社会舆论监督方面:通过来信、来访、网络舆情等方式了解群众的呼声,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对在新闻媒体报道和回应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如县住建局,去年全年收理各类信访案件2281件,其中12345投诉举报案件1686件,信访系统案件445件,其他信访案件150件,已办结2112件,办结率92.59%,有效化解了住建领域社会矛盾问题,提升了住建部门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作导向,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智能化、集约化、信息化、便民化。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64条,依申请公开78宗。

回顾2020年的工作,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一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一门一网式”、“三集中三到位”等“放管服”改革还存有短板,改革不够彻底;三是行政执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部门程序意识不够强,个别事项的办理程序欠严谨;四是法律人才较为奇缺,法制人才队伍亟待补充配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 ,下来我县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问题短板,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六个通办”,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紧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要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有效防止行政机关借制定规范性文件名义,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扩大自身的权限,从制度和源头上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四要积极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省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特别要解决司法行政机构的设置和队伍建设,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基本保障。

      五要全面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公务员年度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行政处罚主体自由裁量等“三项制度”。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主体比较分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六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着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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