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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英剑等同志任职意见的通知
  • 2016-09-23 15:39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海组干[2016]222号

 

县政协党组:

      汕组干[2016]233号文通知,市委同意:
      提名刘英剑同志为政协海丰县委员会主席候选人;
      提名张武位同志为政协海丰县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
      请按政协章程办理。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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