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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剑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16-11-09 15:45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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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组干[2016]254号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刘剑平同志任中共海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陈连郑同志任中共海丰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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