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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南荣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
  • 2015-08-24 16:16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海组干[2015]64号

县政府党组:

    县委同意:

    宋南荣同志聘任海丰县公用事业局局长;

    陈维同志任海丰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叶玉坤同志任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瑞玉同志任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温海波同志任海丰县海洋与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黄汉标同志海丰县公用事业局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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