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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海丰县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2016-12-13 16:17
来源: 本站信息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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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公[201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海丰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的规定,为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县政府定于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时15分至9时30分,在海丰县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海丰电视台(公共频道)及广播电台将同时现场插播防空警报鸣响实况,请广大市民留意,不必惊慌,照常生产和工作。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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